教育部顧問室補助推動人文社會學科學術強化創新計畫

2009年11月25日 星期三

第三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主講人:宋惠中 教授
時 間:民國98年12月5日(星期六)14:00
地 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此次邀請宋惠中教授(元培科技大學通識中心主任)擔任導讀,閱讀《皇明經世文編》中的農政史料,包括王廷相,〈與開封趙二守疏〉、霍韜,〈書蓄鴨事〉及霍韜,〈書沙田事〉等三篇。

王廷相〈與開封趙二守疏〉.pdf

霍韜〈書蓄鴨事〉、〈書沙田事〉.pdf

2009年11月3日 星期二

10月24日第二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8年10月24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二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林麗月 教授(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專任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的林麗月教授擔任導讀,選擇了《明經世文編》中「文教類」的「太學」做為此次研讀的專題,討論《明經世文編》中關於明朝的文教事業,國子監制度的描述及其變化,題目為:「南陳北李今何在:讀〈贈太學生石大用序〉與〈論太學疏〉」。
講題中所謂「南陳北李」,林老師引用《明史》卷163〈陳敬宗傳〉的記載,「陳」即〈贈太學生石大用序〉一文作者陳敬宗,「李」則為當時與陳敬宗同在翰林的李時勉,「終明世稱賢祭酒者,曰南陳北李」。〈贈太學生石大用序〉一文主角為太學生石大用,為李時勉的學生。李時勉因得罪權璫而恐有亡身之禍,石大用因而上書向明英宗請求釋之。陳敬宗大讚石大用「奮勇不顧利害,為義是蹈」的精神而寫下這篇序文。
景泰年間,翰林院學士李賢寫下〈論太學疏〉,感嘆太學生品行無度,太學體制日益衰微,連提供太學生居住讀書的房舍都任之頹然廢弛。李賢特別將太學校園建設敗破與佛寺興建的壯麗相對比,呼籲明代宗重修太學,培養人才,以治天下。林老師認為李賢的〈論太學疏〉,不只說明了當時太學教育衰敗的情況,間接印證了當時佛寺數量多而壯麗的情況。
林老師導讀的過程中,細心地校對刻本印刷的錯誤,以及中研院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裡判讀的錯誤字詞,並參閱隆慶《豐潤縣志》、《明史》等,提供作者與相關人物的傳記資料。與會的師友們透過林老師的導讀,進行了多方面的議題討論。莊雲淵同學首先請教監生從入學到任官的演進過程;王鴻泰教授則從陳敬宗對石大用所為大感讚歎的角度觀察,質疑陳敬宗曾為國子監司業,相當於大學校長的身分,為何為文鼓勵石大用這種違反監規上書皇帝的行為?王老師的觀察則關係到明代學生運動的討論;徐泓教授曾對明代南京的國子監進行深入的研究,從都市設計的記載中談到北京與南京太學建置的差別,以及對太學生學業和生活的影響。最大的差異便是太學生的的宿舍,從現存的明代北京國子監校園圖中找不到宿舍的地點。其他師友如衣若蘭教授、呂妙芬教授也都在討論過程中皆給予回應與不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