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顧問室補助推動人文社會學科學術強化創新計畫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第九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主講人:莊博智 先生(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生)

時 間:民國99年6月20日(星期日)15:00

地 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此次邀請莊博智先生(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擔任導讀,閱讀《皇明經世文編》中關於「運河」之史料:吳仲,〈重開通惠疏〉(第六冊,頁5557-5559)。尚請 共襄盛舉,切磋指教。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5月29日第八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9529()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八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唐立宗先生(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唐立宗先生擔任導讀,以「明代士大夫的倡議開礦論:從《明經世文編》中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談起」為題,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礦政」史料:霍與瑕,〈上吳自湖翁大司馬〉。唐立宗先生首先指出,〈上吳自湖翁大司馬〉這篇史料包羅萬象,不僅止於討論礦政問題,還陳述了戶政、驛遞、交番抽分官員等事,詳實的反映了在嘉靖年間,明朝政府漸露衰敗之相的歷史背景。而從「礦政」的角度來考察,更可考察明朝士大夫在國家財政議題中的思想取向。

接著,唐立宗先生排列出《明經世文編》中有關「礦政」的所有篇目,並補充了「《明經世文編》附錄」、《明代經世文分類目錄》中所補遺的礦政文章。發現了所有的相關礦政文中,只有霍與瑕這篇〈上吳自湖翁大司馬〉是贊成「開礦」的,其他的皆對礦稅、開礦有相當的反感;另一方面,霍氏此文在其文集《霍勉齋集》中,則是放入「軍需」的項目中,顯示對霍與瑕而言,「開礦」之功主要似乎不在於礦稅收入本身,而在於穩定社會治安,減少因開礦利益而產生的衝突。再者,唐立宗先生將《霍勉齋集》收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一文與《明經世文編》收錄的相互比較,發現了《明經世文編》版本刪掉了「里甲」、「戶政」等條文,似乎喪失了霍與瑕撰述此文的原意;另一方面,唐立宗先生運用了霍韜的〈書與郭冢山書其十一〉、薛侃的〈與諸弟子書〉、梁文貴的〈李門世德序〉三篇史料來探討廣東鄉紳的開礦論。

唐立宗先生認為,從廣東鄉紳的議論來考察,可以發現士人「礦政」的討論大多基於開礦勞民傷財,又易聚積「奸利」,非太平治世之道:比如霍韜認為親族冶礦則易「生事累我」,薛侃、李待問則認為治礦之利應用於理財困窘時,而「今也,營不乏困,里不厭勞,何惠如之」。比較霍與瑕的觀點,「商人因利獲福」、「且種谿峝無窮之祉也」,也出現了相當大的牴觸,但這些證據都有一個交會點,便是廣東的「開礦」議題,「礦」並非主因,而有更多政府無法著力的其他社會現實問題。

唐立宗先生的導讀,引起了與會學友們讀廣泛回響。濱島敦俊教授認為,廣東的礦政問題與浙江的情況非常類似,問題都似乎不在「礦」本身,是可以深入理解的;徐泓教授則表示本次典籍研讀會的史料相當廣泛,而〈上吳自湖翁大司馬〉中的財用資料與海瑞的〈興革條例〉甚為類似,似乎可以用於深入探討明代地方財政結構問題。唐立宗先生則回應,海瑞、龐尚鵬、霍與瑕三人所處的時代一致,史料中彼此來往相當密切,因此三者為官時所制定的政策、政治立場,推想基本上應是相同的,這方面的研究的確還可更為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