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7日 星期二
明代典籍研讀會研讀會通知991218
2010年12月6日 星期一
明代典籍研讀會研讀會通知991204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99學年度明代典籍研讀會1106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11月6日(六),下午兩點到四點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中國明代研究學會明代典籍研讀會-第五次研讀會議
時間:99年11月6日(六),下午四點到六點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中國明代研究學會明代典籍研讀會-第六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城地 孝 先生(日本北海道大學文學博士,中研院史語所訪問學人)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日本北海道大學文學博士,中研院史語所訪問學人,城地孝先生擔任導讀,以「明代嘉靖朝關於邊議的若干問題」為題,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邊議」史料:史道〈題北虜求貢疏〉。城地孝先生首先指出,在近年來對嘉靖政治史的研究中,多數學者肯定了明世宗在處理政務中的主導性。從〈題北虜求貢疏〉中可以看到在嘉靖二十年代,明朝與蒙古的關係日漸緊張,主要是因為明朝一直拒絕俺答的求貢請求,甚至還斬殺了俺答的使者。明朝會對俺答採取這麼強硬的態度是出於世宗的旨意,一般駐防北邊的將軍都不贊成這種強硬的政策,這可以從庚戌之變後,世宗下令出兵征討俺答一事看出。
雖然世宗本身的態度相當強硬,但是實際負責出兵任務的官員們都明白此戰成功的機率相當地低,甚至可說毫無勝算。在這樣的背景下,官僚們表面上做做樣子,實際上卻力圖迴避出兵。城地孝先生認為,正是因為世宗對俺答的強硬態度,使得當時的邊關局勢更加艱困。不過在嚴嵩與史道等官員花言巧語的說服下,並且採取無視皇帝意志的措施,才促使在嘉靖三十年成功恢復求貢及邊疆互市。城地孝先生認為,此事最能象徵嘉靖期的政治實態。
值得注意的是,以往的研究都認為庚戌之變是促成明朝與俺答重新來往的直接契機。但從〈題北虜求貢疏〉的內容來考察,正是因為在世宗堅持對俺答採取強硬態度的前提下,加上世宗所謂的「禮制原教旨主義」的角度出發,史道才在〈題北虜求貢疏〉中明確強調雙方並非是由冊封與朝貢的形式進行交易,而是採取近似於「互市」的交易模式。所以在〈題北虜求貢疏〉中,史道透過與朝貢相比,不斷強調和平在財政、軍事方面的實際利益,以消除世宗的抵抗。
城地孝先生的導讀,引起了與會學友們的廣泛回響。邱仲麟教授則從軍人的角度出發,當俺答使節入貢時,常在大同與明朝做私底下的貿易。但是自從弘治十三年小王子派使節入貢以後,俺答就沒有再入貢,這給北方的總兵官們很大的壓力。因為沒有了這層緩衝,俺答只能透過掠奪的方式來取得中國的物資。很有趣的是,總兵官與巡撫總督的立場常常是相反的,武官通常希望藉由和平的手段來避免戰爭,但文官通常都不這麼想。吳大昕先生則提出:「在北方邊疆與南方倭寇問題中,皇帝的意志到底扮演著何種角色?」也讓與會學友們值得再三思索的。
2010年10月27日 星期三
99學年度明代典籍研讀會1016研讀會紀要
時間: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三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邱仲麟 先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副研究員)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副研究員,邱仲麟先生擔任導讀,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外戚」史料:謝遷,〈諫選妃嬪疏〉。邱仲麟先生首先認為,在明朝歷史,甚至在整個中國歷史上,明孝宗是相當特別的,他只有一位皇后,沒有其他的妃嬪。但也因為這樣,在孝宗朝,許多關於孝宗不選妃的八卦就甚囂塵上,很值得活在現代社會的我們來細細考察一番的。
邱仲麟先生指出,在弘治元年明孝宗還在為憲宗守喪之時,郭鏞建議孝宗先預選女子,等到服喪期滿,再冊立為妃。這件事情傳出後,謝遷便上了〈諫選妃嬪疏〉,以守喪期間不宜選妃,且會給百姓、後世觀感不佳為由,勸諫孝宗不要聽從小人之言,應當等服喪期滿再討論此事。另一方面,禮部也與謝遷持相同的看法,因此明孝宗便取消選立妃嬪一事。有趣的是,在《明孝宗實錄》記載這件事情的後面,焦芳有一段評論。焦芳指責謝遷為了要迎合張皇后,結果使孝宗的子嗣不多。邱仲麟先生則認為,焦芳與謝遷本來就有嫌隙,焦芳借編修實錄的機會,大大貶損謝遷,實在有失公允,然而,選妃事件並沒有因此落幕。由於張皇后始終沒有生下皇子,上至親王,下至大臣莫不焦慮萬分,因此,在弘治四年九月皇長子出生以前,朝臣紛紛上書請求孝宗下詔採選妃嬪,但都被孝宗拒絕,雖然孝宗有一套自己的解釋,但說詞似乎不太具有說服力。且從韓鼎的奏章中可以看出,當時許多人甚至無法理解孝宗的行為,導致謠言四起,比如有些說孝宗很愛張皇后,有些則說張皇后易妒,所以孝宗才一直沒有選妃。
對於這整件事情始末,後人也有評論。邱仲麟先生補充了王世貞〈史乘考誤‧二史考六〉、沈德符〈宮闈‧謝韓二公論選妃〉、徐日久〈政本‧原心〉,以及《明史》的〈后妃傳二‧孝宗孝康張皇后〉四篇史料。若將這四篇史料綜合來看,邱仲麟先生認為,孝宗有可能因為張皇后的關係,而始終不選立妃嬪,至於緣由如何,也是只能臆測而已。
在綜合討論的過程中,朱鴻教授提出,在永樂、宣德年間,都有在朝鮮選妃或選宮女的紀錄,不知道在之後還有沒有持續下去?邱仲麟先生則回應,在永樂與宣宗兩朝,明廷就經常在朝鮮選妃或選宮女,但是派出去的太監往往在朝鮮胡作非為,使得朝鮮君臣對此的評價相當差,而陳學霖教授對此有深入的研究。之後,要到正德年間,才又開始在朝鮮選妃。《李朝實錄》對此有相當多關於朝鮮君臣討論武宗到底要什麼樣的妃子之類的記載,這不僅造成了朝鮮君臣的困擾,也引起朝鮮社會極大的恐慌。或許也可藉此推測,雖然史籍沒有記載,但永樂與宣宗兩朝在朝鮮的選妃活動,也似乎給朝鮮民間帶來了相當大的恐慌。
時間: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四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唐立宗 先生(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唐立宗先生擔任導讀,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治安」史料:王瓊,〈為申明賞罰以勵人心事〉以及陸穩,〈剿除山寇事宜疏〉。
唐立宗先生指出,明朝政府設立南贛巡撫的目的是剿滅閩粵贛湘的盜賊,因此,朝廷逐步加重南贛巡撫的職權,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提督軍務」這一項。正德年間,王守仁擔任南贛巡撫後便發現,若巡撫無法都督軍務,即使名義上能夠節制四省的地方官員,但是實際上「號令之所及止於贛州一城」,依然無法有效的打擊盜賊勢力。於是王守仁上奏朝廷,希望能獲得提督軍務之權,此舉獲得兵部尚書王瓊的大力贊同,〈為申明賞罰以勵人心事〉就是在此背景下產生的。而王守仁得到王瓊的極力支持,南贛巡撫自此之後便擁有提督軍務之權,而且在轄區內沒有其他中央的特派官員,如此便形成了南贛巡撫一人獨大的現象。
〈剿除山寇事宜疏〉則可分成兩大重點,一是職掌,二是經費。嘉靖四十年,張璉率眾進逼汀、漳等地,如何劃分官員在各地區交界處的權責問題就顯得十分重要。繼任「南贛汀漳」都御史的陸穩,對此問題提出了奏疏。首先,他奏請漳州應屬福建巡撫專理,汀州則由南贛巡撫兼理。其次,陸穩認為在南贛巡撫轄區內的地方官員都應由南贛巡撫全權節制,不應受到其他巡撫的干擾。對此,唐立宗先生認為,這真確反映了在湖廣、廣東、福建與南贛四個巡撫的轄區間,具體權責劃分不清的實際問題。另外,從〈剿除山寇事宜疏〉可以知道,鹽稅是南贛最主要的經費來源,南贛巡撫可截留二分的鹽稅,其餘八分上繳中央。由於南贛地區並不產鹽,主要依靠「廣鹽」的行銷,因此南贛的地方官員必須堅持確保鹽稅的抽分,尤其是主張廣鹽的流通,才有力量維持軍務的運轉。
在綜合討論的過程中,林麗月教授提出了文章斷句上的不同看法;徐泓教授認為,明朝對贛南地區進行的控制策略可與宋朝、清朝做一比較;邱仲麟教授在研究明清的蘭花時觀察到,福建的蘭花其實多在南贛栽植,待蘭花長成後,再販售到福建,或以福建蘭花的名義向外販賣,也由此推測,南贛地區的交通應該相當發達。對此,宋惠中教授指出,南贛此一地區的交通並非如想像中的那麼封閉,而是相當發達的,尤其是水路。這不僅對商業貿易有所助益,也給了山賊與海盜接觸的機會。
2010年10月19日 星期二
明代典籍研讀會研讀會通知9901106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明代典籍研讀會研讀會通知991016
2010年10月4日 星期一
99學年度明代典籍研讀會0918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9月18日(六),下午二點到四點。
地點: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明代典籍研讀會第一場次研讀會議。
導讀人:唐立宗 先生(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專任助理教授,唐立宗先生擔任導讀,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營造.房屋」史料:何喬新,〈新建巡撫院記〉。唐立宗先生首先指出,何喬新的〈新建巡撫院記〉一文中,翔實地敘述了南贛巡撫設立的背景、轄區的變動、職權的行使,以及南贛巡撫治所的建置情況。在明代中期以後,南贛地區的盜賊日益猖狂。但是地方官往往只將盜賊「驅逐出境」以了事,無法徹底消滅。於是中央政府在閩粵贛湘交界設置南贛巡撫,以解決層出不窮的「四不管」問題。由於盜賊的活動範圍不限於南贛地區,因此南贛巡撫的轄區也會隨之更改。接著,唐立宗先生運用了嘉靖《虔臺續志》、嘉靖《贛州府志》、天啟《重修虔臺志》等資料補充南贛巡撫衙門的布局狀況、公署吏員編制的概況。
唐立宗先生的導讀,引起了與會學友們讀廣泛回響。徐泓教授認為,閩浙贛自古以來就是多事之地,到了明朝正統年間,因為鄧茂七之亂,明朝政府甚至在此一區域實行封禁政策。究竟中原王朝如何收編閩浙贛地區的人民成為王朝的一部分,這是值得討論的。宋惠中教授指出,依照華南學派的講法,南贛在此時期歷經了由化外轉變到化內的過程,中央政府不斷在此一區域擴展其行政權。林麗月教授與邱澎生教授則對明代嘉靖年間南贛巡撫衙門的平面圖產生興趣。首先,林麗月教授提出兩個疑問:第一,從衙門的平面圖來看,寢室的位置偏東,此一格局是否可稱為「前朝後寢」?第二,從平面圖來看,西邊廊房距離辦公區相當接近,監牢是否如唐立宗先生所言,設置在西邊廊房?林麗月教授認為西邊廊房三十間應該是幕僚的房間。邱澎生教授也認為,「以棲息四省八郡之胥徒」中的「胥徒」指的應該是胥吏。朱鴻教授對這兩個問題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朱鴻教授指出,誠如林麗月教授所言,寢室並不在中軸線,而處偏東的位置,的確不能稱為「前朝後寢」。對於林麗月教授提出的第二個問題,朱鴻教授認為,將監獄設在西邊廊房不無可能,以山西霍州州署為例,霍州監獄就位在霍州州署的西南角。接著,朱鴻教授將南贛巡撫衙門的布局與霍州州署做一比較,發現南贛巡撫衙門相當特別,不知其他巡撫衙門的建築布局是否也是如此,這方面的研究還可更為深入。
時間: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99學年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二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邱仲麟 先生(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副研究員)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所副研究員,邱仲麟先生擔任導讀,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宮闈」史料:高儀,〈議放宮女疏〉。邱仲麟先生首先指出,明世宗在位期間,遴選宮女的次數在明朝歷史上最多的。根據《明世宗實錄》的記載,從嘉靖十五年到四十二年之間,選秀女的次數就多達七次。最特別的是嘉靖三十四年,世宗下令選取十歲以下的民間女子入宮。這道諭旨一出,在民間就產生了謠言,雖然謠言本身的可信度似乎不高,但還是引起了老百姓極大的恐慌,這種恐慌甚至延續到嘉靖末年,許多父母只要一聽到要選秀女,就會及力的把自家女兒藏起來。
不過邱仲麟先生從光祿寺的備膳資料中得知,到了嘉靖末年,滯留宮中的秀女便相當的多。因此,隆慶元年,御史凌儒奏請放宮女,穆宗交給禮部覆議,高儀的〈議放宮女疏〉就是禮部覆議的結果。高儀贊成放宮女,但因禮部無法掌握宮女的詳細資料,故須相關部門協助,似乎反映出了外朝無法得知內廷宮女的資訊,從體制上來看,大概只有內官監與司禮監能夠清楚掌握。
接著,邱仲麟先生運用〈退宮人引〉、《明太祖實錄》、《明太宗實錄》、《大明會典》與《明孝宗實錄》來補充元朝與明朝初年放宮女的規制。邱仲麟先生指出,在洪武朝時,太祖有訂立放宮女的機制,但是沒有明說哪種身分的可以出宮。到了永樂年間,才對出宮的條件有明確的規定,但是終明朝之世,只有太宗與宣宗兩朝有按程序讓宮女出宮,後來的皇帝就沒有按照祖宗家法放宮女了,大多只有在新君即位時,才會放宮女(但是也不見得每個皇帝都會)。
在綜合討論的過程中,與會學友對於明朝的宮女體系相當有興趣。徐泓教授先提出,只有在世宗朝才會發生因為選秀女而造成民間恐慌,還是更早以前就有?邱仲麟先生則回應,最早在建文年間就有這種狀況了,當時還有官員上奏斥責惠帝。而且,這種恐慌是會伴隨著謠言蔓延到其他地方,於隆慶初年,是謠言流傳最廣的時候;有趣的是,一直到清朝乾隆年間,選秀女的謠言還是四處流傳。林麗月教授認為,在選宮女的條件中,雖然《大明會典》有載不拘容貌美醜,但實際上在揀選的過程中,真的不在意容貌嗎?邱仲麟先生回應,在明朝初期,的確比較不會用美醜來選宮女,但在明中葉後,這條往往會被忽略或刪除,顯示姿色還是選宮女的重要條件。朱鴻教授則認為,有時候宮女人數的多寡,不是皇帝自己能決定的,而明朝的宮女工作的地點不只限於紫禁城,有些會分配給親王,因此,在考察明朝宮女的人數時,或許可以把皇室家庭的大小考慮進來。其他的與會人士如衣若蘭教授、邱澎生教授也都在討論過程中皆給予熱烈地回應與不同的看法。
2010年9月7日 星期二
明代典籍研讀會研讀會通知990918
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7月10日第十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7月10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十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曾美芳小姐(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曾美芳小姐擔任導讀,以「國計之難─明代戶部的職責」為題,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中央財政」史料:潘潢,〈弘遠慮以責實效疏〉與馬森,〈明會計以預遠圖〉。曾美芳小姐首先指出,明朝政府「中央財政」的議題,一直以來都只有概括性的認識,較少深入去檢驗財政的運作過程,而近年學術界重視的研究層面則是以「地方志」等史料來討論「地方財政」的運作,兩者之間或許有所關連,但仍無法窺探明朝整體財政的運作狀況。
在導讀潘、馬兩篇史料之前,曾美芳小姐先補充了丘濬,〈制國用議【計歲出入】〉與李承勛,〈定經制以裕國用疏〉二文。曾美芳小姐認為,要建構一個明朝政府的財政制度,必須先理解丘、李二人所強調的「以三十年通融之法,常留九年儲蓄之貲」的基本國策,也就是說,這是一種基本的「會計」方針;接著,在導讀潘潢、馬森兩篇文章時,曾美芳小姐認為潘、馬二文就是在丘、李的概念上,建立起挽救政府財政的舉措。〈弘遠慮以責實效疏〉中所談的「國計總於戶部、營繕總於工部,大僕、光祿各有司存,謹於每歲終會計成錄進覽,一曰歲徵;一曰歲收;一曰歲支;一曰歲儲。總數會其略,散數注其詳。」便是將國家財政先分為四個部分,也就是戶部可以掌握的「額數」、「實數」、「花費」、「餘數」四個帳目數字;而從〈明會計以預遠圖〉一文中可以發現,戶部似乎只知道「帳目」數字而已,於是戶部只能夠從各部機關上呈的帳冊,進行國家收支的計算,並無法實質進行有效的財務管理。曾美芳小姐指出,這樣的情況印證了學界對於明代戶部似乎只能當做「會計」單位的看法,國家財政仍是各部林立,難以統籌管理。於是,戶部的職責就不是現今「財政部」的概念。在明代,戶部尚書的主要職責,從潘、馬二文來考察,反倒是如何去「找錢」了。
曾美芳小姐接著將潘潢、馬森二人的履歷做了一個介紹,發覺兩人在上任戶部尚書前,都擔任過三個部以上的侍郎,具有一定的行政歷練,故能擔任「找錢」的重責大任。而從〈明會計以預遠圖〉一文中,如「南京工部見在庫銀
2010年7月8日 星期四
第十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本次邀請曾美芳小姐(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擔任導讀,講題為「國計之難──明代戶部的職責」,閱讀《皇明經世文編》中關於「中央財政」之史料:潘潢,〈弘遠慮以責實效疏〉(第三冊,頁2083-2084)以及馬森,〈明會計以預遠圖〉(第四冊,頁3129-3131)。尚請 共襄盛舉,切磋指教。對於您的熱心與參與,謹表感謝之忱。
6月20日第九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6月20日(日)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九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莊博智先生(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暨南國際大學歷史學系碩士班研究生,莊博智先生擔任導讀,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運河」史料:吳仲,〈重開通惠疏〉以及陸粲,〈詔修濬通州閘河議〉。
莊博智先生首先指出,「運河」在元朝時就如同帝國命脈一般重要,在明代的利用似乎相對減少,但明代加強利用運河的相關議論卻相當豐富,是很值得研究的。而從這兩篇史料中,更能發現議論者在探究「運河」的使用時,所著眼的政策影響與社會實況。接著,莊博智先生排列出《明經世文編》中有關「運河」史料,並分析其記載運河議論的涵蓋地理範圍與影響的省份地域。再者,運用了《元史》、《通惠河志》等資料討論兩篇史料的主角─「通惠河」的開通歷史,並介紹了開河的方針與建設目的。莊博智先生認為,若從宏觀的中國歷史來看,運河從唐代以來一直背負著南賦北送的重大使命,東南的經濟發展與財賦徵收,因而也隨之蓬勃,明成祖移都北京後,北方依舊殘破,財賦仍仰賴東南,運河的角色更顯得重要非凡。然而從陸粲、吳仲兩篇文章來看,明朝對運河的維護與使用似乎是相當消極的。
莊博智先生指出,吳仲的〈重開通惠疏〉反映了明朝政府對運河現實問題的消極態度,「事屢議而竟無成,言雖切而卒無補」的文字中可深切感受到臣子的無力感;陸粲的〈詔修濬通州閘河議〉則詳實地反映朝中各種反對開河的議論,除了風水不宜外,還有京畿社會問題、國家財政不足的現實情況。接著,莊博智先生解說了「明代漕河各段水流方向」和「通州閘河」圖,釐清了疏通通惠河的地理狀態,以及工程技術的難易程度,再從吳、陸二人的觀點來考察「運河」之利在何處。在此,莊博智先生博採了《明實錄》、《通糧廳志》、《毗陵人品記》等參考資料,並認為,吳、陸二人皆主張疏通通惠河有利於國家大政,可節省陸運費用、可提高帝國調度物資的速度,還可有效管裡走私的不法勾當,是針對國家整體情況所下的處方箋,其論述主軸在於「國家自然無窮之利,杜後世意外不測之虞」,故「成大事者不計小費」成為臣子對國家在「振衰起蔽」時的基本看法,而其他之說(如財政之節流,工程之難易)則顯得是想之必然的結果。總的來看,吳仲、陸粲所談的運河問題重點在於「運」的價值,而「河」本身的疏通、濬導的工程的可行性,則是次要的。
本次的導讀,引起了與會學友們讀廣泛回響。徐泓教授認為,運河工程的難度與動用的人力、物力,應該可以更加深究,比如要如何調度雜役?建設經費如何分攤?影響了多少既定利益者等等,引起了在場研讀人員的深思與深入討論。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第九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2010年6月1日 星期二
5月29日第八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5月29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八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唐立宗先生(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東吳大學歷史學系兼任教授,唐立宗先生擔任導讀,以「明代士大夫的倡議開礦論:從《明經世文編》中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談起」為題,分析《明經世文編》中的「礦政」史料:霍與瑕,〈上吳自湖翁大司馬〉。唐立宗先生首先指出,〈上吳自湖翁大司馬〉這篇史料包羅萬象,不僅止於討論礦政問題,還陳述了戶政、驛遞、交番抽分官員等事,詳實的反映了在嘉靖年間,明朝政府漸露衰敗之相的歷史背景。而從「礦政」的角度來考察,更可考察明朝士大夫在國家財政議題中的思想取向。
接著,唐立宗先生排列出《明經世文編》中有關「礦政」的所有篇目,並補充了「《明經世文編》附錄」、《明代經世文分類目錄》中所補遺的礦政文章。發現了所有的相關礦政文中,只有霍與瑕這篇〈上吳自湖翁大司馬〉是贊成「開礦」的,其他的皆對礦稅、開礦有相當的反感;另一方面,霍氏此文在其文集《霍勉齋集》中,則是放入「軍需」的項目中,顯示對霍與瑕而言,「開礦」之功主要似乎不在於礦稅收入本身,而在於穩定社會治安,減少因開礦利益而產生的衝突。再者,唐立宗先生將《霍勉齋集》收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一文與《明經世文編》收錄的相互比較,發現了《明經世文編》版本刪掉了「里甲」、「戶政」等條文,似乎喪失了霍與瑕撰述此文的原意;另一方面,唐立宗先生運用了霍韜的〈書與郭冢山書其十一〉、薛侃的〈與諸弟子書〉、梁文貴的〈李門世德序〉三篇史料來探討廣東鄉紳的開礦論。
唐立宗先生認為,從廣東鄉紳的議論來考察,可以發現士人「礦政」的討論大多基於開礦勞民傷財,又易聚積「奸利」,非太平治世之道:比如霍韜認為親族冶礦則易「生事累我」,薛侃、李待問則認為治礦之利應用於理財困窘時,而「今也,營不乏困,里不厭勞,何惠如之」。比較霍與瑕的觀點,「商人因利獲福」、「且種谿峝無窮之祉也」,也出現了相當大的牴觸,但這些證據都有一個交會點,便是廣東的「開礦」議題,「礦」並非主因,而有更多政府無法著力的其他社會現實問題。
唐立宗先生的導讀,引起了與會學友們讀廣泛回響。濱島敦俊教授認為,廣東的礦政問題與浙江的情況非常類似,問題都似乎不在「礦」本身,是可以深入理解的;徐泓教授則表示本次典籍研讀會的史料相當廣泛,而〈上吳自湖翁大司馬〉中的財用資料與海瑞的〈興革條例〉甚為類似,似乎可以用於深入探討明代地方財政結構問題。唐立宗先生則回應,海瑞、龐尚鵬、霍與瑕三人所處的時代一致,史料中彼此來往相當密切,因此三者為官時所制定的政策、政治立場,推想基本上應是相同的,這方面的研究的確還可更為深入。
2010年5月24日 星期一
5月8日第七次典籍研讀會紀要
時間:99年5月8日(六)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標題:中國明代研究學會典籍研讀會-第七次研讀會議
導讀者:方志遠先生(江西師範大學歷史文化與旅遊學院教授兼院長、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客座教授)
本次典籍研讀會由江西師範大學歷史學院教授、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客座教授,方志遠先生擔任講者,以「『冠帶榮昇』與明代國家認同」為題,分析關於《明經世文編》中的「助餉」史料:林希元,〈荒政叢言疏〉、徐階,〈上太岳少師乞救荒〉以及席書,〈南畿賑濟疏〉。
方志遠先生認為,一般人對明朝政府的印象大都是軟弱無能、君昏臣懦的情況,但從「助餉」的角度來看,明朝政府又具有相當的應變與統御能力,若用這樣的議題切入,再從中爬梳史料,就會發現不同套路的研究心得。接著方先生指出,研究方法的新舊與史料的運用並不相悖,比如讀梁羽生的武俠小說,讀久了便會覺得膩,那是梁氏的各部武俠小說都是同一種套路、相似的思維而撰寫的;但讀金庸的武俠就不一樣了,越讀越覺得興致盎然,那是因為金庸的每部武俠小說都是不同的套路,即使寫的都是「武俠」,卻能咀嚼出另一種風味來。
方先生又認為,林希元、徐階、席書三篇史料雖然看似處理災荒議題而已,但實際上卻能反映出明朝政府中央與地方官員的「動員能力」以及民間對國家的「認同」端倪。從第一個層面來看,「荒政」是國家「賑濟」能力的考驗。而不論是明代還是現代,災荒首要必須面對的便是災民的生活問題,而災民所認知的國家動員能力,也就是各部級官員對救荒的執行能力。但明代政府本身財政上並沒有特別寬裕,於是在賑災上有賴於各地區富民的捐納錢財、糧食,執行官員則藉由表彰榮譽的方式─『冠帶榮昇』,來嘉獎沒有功名的商人、富人階級的捐獻。在此,官員因救災而展開的地區人力、物力的動員,不僅存在於賑濟本身,還可用於地方重大工程的建設,比如水利或糧倉建設。這樣的動員象徵著中央國家意志的施行,也可看出明朝政府管理、掌控地方的程度。
從第二個層面來看,各地區的富民的捐獻,不僅代表著地方官員的政治\能力,也代表著人民對國家的認同感。照理來說,越接近天子腳下的地區,對國家認同感較高,捐獻應該也會相對提高,但實情並非如此,譬如江西省的富人捐獻數目一向就比南直隸的數目還多。方先生指出,歷任江西巡撫的官員都能稱上賢臣明相(譬如于謙),他們皆有體恤百姓、政治清明的名聲,故能號召帶領群眾進行有效果的賑災,反觀南直隸則多有暴戾首長,號召賑災時則出現雷聲大雨點下的窘況。因此,方先生做了個推論,對於明朝的老百姓而言,對「國家的認同」是建立在對本地的「官員認同」上,國家意志的力量能否展現,則是建築在老百姓的父母官上。
在綜合討論的過程中,氣氛相當熱烈,徐泓、邱澎生、邱仲麟諸位教授都對方先生的論點相當有興趣,最後歸結了一個省思:國家對官員的任命,便是民眾對國家的瞭解,故「父母官」一詞之義,在本次研讀會展露無遺。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第八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題目:明代士大夫的倡議開礦論:從《明經世文編》中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談起
時 間:民國99年5月29日(星期六)15:00
地 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此次邀請唐立宗先生(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博士候選人)擔任導讀,閱讀《皇明經世文編》中關於「礦政」之史料,講題為「明代士大夫的倡議開礦論:從《明經世文編》中的〈上吳自湖翁大司馬〉談起」,尚請 共襄盛舉,切磋指教。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第六次典籍研讀會導讀資料補充
朱紈
字子紀,字子純,號秋厓(崖),長洲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嘉靖二十五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勑巡撫南贛汀漳。卒年五十八
《明名臣言行錄》59/11
《閩書》45/9
《本朝分省人物考》22/41(作:正德十五年進士)
《明史稿》83/14
《南京吏部志》17/20下
《歷代名賢列女氏姓譜》22/25
《國朝列卿記》104/4,30下;105/4下,13;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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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紈
直隸長州人。進士。嘉靖五年任景州知州,內剛外和,甫七月,以才堪治繁調知開州。
《嘉靖河間府志》17/25下
《萬曆河間府志》9/49
《皇明應諡名臣備考錄》6/37
《朱秋崖先生稿序》(無夢園全集馬3/40)
《朱紈像贊》(拿州山人續編1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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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紈
蘇州府長洲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嘉靖十三年以四川按察副使,分治威茂兵備,威嚴有斷,兵政肅然。
《四川總志》3/45下;4/3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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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紈
南直隸長洲縣人。正德十六年進士。嘉靖二年知開州,操持廉潔,羣吏肅然。擢南京刑部郎。民追思不已。
《康熙大名府志》21/33下
2010年5月3日 星期一
第七次典籍研讀會訊息
時 間:民國99年5月8日(星期六)15:00
地 點: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歷史學系視聽教室(勤大樓四樓)
此次邀請方志遠教授(成功大學歷史學系客座教授)擔任導讀,講題為:「『冠帶榮昇』與明代國家認同」。